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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构建“三位一体”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2016-05-13 17:16:01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齐心协力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惠民县三步走“全方位、立体化”构建安全生产“三位一体”监管体系。

一是落实 “一岗双责”,抓好安全生产监管“顶层设计”。根据“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原则,惠民县先后出台《关于成立惠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关于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确定了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由书记担任安委会主任,下设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与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分管副县长与部门局长担任,具体负责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行业领域设置和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

二是明确 “职责分工”,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保障”。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惠民县结合权责清单、三定方案“双结合”核实,单位业务科室“一确认”定位,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出台《惠民县党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党政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党政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建设。

三是做好 “资源整合”,构建安全生产监管“立体网络”。在各镇(街道)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升格开发区安全部门规格,通过编制资源整合、内部挖潜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在村(社区)设立安全监督协管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联系地址:山东省惠民县府前街1号  邮政编码:251700
电话:0543-2133737  传真:0543-5321341 电子邮件: sdhmxb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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