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惠民县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服务事项清单的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省部署要求,按照关于印发《惠民县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惠编办〔2017〕61号)要求,惠民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对县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卫生计生、民生保障等行业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事项进行了集中审核,现将《惠民县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今后,未列入清单的业务事项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实施或者变相实施。需要新增、调整业务事项的,由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按有关规定向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核准。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及时接收。电子邮箱:huiminshijianju@163.com;联系电话:0543-5321341。
惠民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6日











































































































